预约登门立案、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审判活动全程公开……在近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表示,人民法院将采取9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确保司法公正,切实体现司法为民、便民、护民。
改进和完善便民立案工作机制 肖扬指出,有条件的人民法院要建立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一站式服务;要普遍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进行诉前辅导,告知诉讼风险。 此外,肖扬还要求进一步推广网上立案、远程立案经验,对居住偏僻的群众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可以实行预约登门立案;继续实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的制度;在立案场所设立收费点,为当事人交纳诉讼费提供方便。
让特殊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 “要充分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让他们打得起官司。” 针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肖扬表示要完善他们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让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感受到“人民司法的人文关怀”。
加大巡回审判力度 肖扬充分肯定了在广大牧区、山区设立“马背法庭”等经验做法,他表示,要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实行流动办案,深入工厂农村、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肖扬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执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力度,进一步规范简易程序的适用,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尽快从诉讼中解脱出来,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
大力推进诉讼调解工作 肖扬指出,要提高各级法院法官调处纠纷的能力,进一步从制度上推动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积极性,不断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新思路,尝试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努力推行执行和解制度。
保障人民陪审员公正行使审判权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体现司法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肖扬指出,当前,要进一步健全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落实人民陪审员的津贴、补助;要认真听取人民陪审员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制定关于保障人民陪审员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解释,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享有与法官同样的权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
逐步实现审判活动全程公开 肖扬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审判力度,增加审判的透明度。要扩大审判活动公开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当事人、律师查询案件的制度,除了涉及审判秘密的活动和程序,要逐步实现审判活动的全程公开。 此外,还要大力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公开证据采信、认定事实的理由,公开适用法律的理由,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
加大执行力度 在谈到加大执行力度时,肖扬指出,要继续提倡“先执行后收费”的做法;要依法公正、高效地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方法和手段;要继续加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暨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建设;要开设执行款专用账户,对执行款进行专项管理、专款支付等,通过这些措施“最大程度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利益”。
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 肖扬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开展“开门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等活动,畅通申诉再审渠道,认真处理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审查,件件有结果。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法院处理涉诉信访的职责分工,改进申诉复查程序,大力推行申诉听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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